拾金不昧還能幹嗎?
  涉事民警麥文光認為,不管丟了東西還是撿到東西,第一時間就應該報警,他分析說,比如張遠藝撿到的其實是幾支液體塑料罐,他當時自己保留了這麼長時間,如果是有毒液體,後果不堪設想。“吳建中報警的做法是對的,市民遇到這種事就應該第一時間報警,民警都會出警的。”
  東莞警方提醒,“如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類似情況,建議大家主動聯繫警方,在警方的協助下聯繫並將失物交還失主,以免引發不必要的麻煩或者誤會。”
  張遠藝當時是撿到東西還是與盜竊案有關,調取當時撿到東西的監控畫面,就可一目瞭然?
  記者瞭解到,當地警方已經成立了另外一個調查小組,對事件進行調查,初步瞭解,當時張遠藝撿到東西的地方,並沒有在監控錄像範圍內。
  (原標題:警察說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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